淘宝卖家圈 淘宝卖家圈 458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23-08-17

单方注册,共同经营的网店权属问题
一般来说,几个合伙人共同注册网店,该网店的所有权应归合伙人共同所有,但是由于大部分网店要求注册主体只能是个人,网店通常是以合伙人之一的一个人身份证进行注册,而从法律形式上认定,网店的所有人就是注册人。本案中涉案淘宝店铺虽然是由被告一方单方注册,但是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经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生活中存在作为合伙人之一的网店注册者,更改店铺登录密码,私自掌握店铺经营情况,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现象发生。
根据现行办法,合伙经营网店只能以其中一个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对其他合伙人的权益保障存在一定风险,为规避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所有合伙人应事先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各合伙人在网店中所占有的权益份额、利润分配方案、管理权限以及注册者私自更改共同经营的网店密码相应的违约责任等,还有当出现一方退出,尤其是网店注册人退出后,如何分配权益及维持网店的继续经营或者不能继续经营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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